《关于公布安徽省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》(皖科高秘〔2021〕401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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皖科高秘〔2021〕401号

发布时间:2021-11-19 16:49 来源:高新处 阅读次数: 次

各市科技局、财政局,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,江北、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,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:

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32号)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5号)有关规定,我省2021年第一批366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,现将名单予以公布。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。

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“放管服”的总要求,依法依规履行职责,不断改进服务,为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发展,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
附件:安徽省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.doc

安徽省科技厅   安徽省财政厅    安徽省税务局

2021年11月15日

2021年11月22日